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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工程供电系统验收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9-10-27       点击:1022

           1、在一级负荷的供电系统中,二路独立供电的高压单元回路,任一回路故障,其高压侧母联开关只靠手动不能联锁投入。 

      2、当一路高压供电而另一路为自备发电机供电的一级负荷系统,当市电高压故障,而自备发电机往往只能靠手动投入到低压侧母线供电。 

      3、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但多数发电机未设电压监视装置,故只能靠手动启动。 

      4、有些控制箱未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启动的引出端子及相应设备。 

      5、消防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源。 

      6、有的重要消防供电回路开关不具备选择性。当启动消防泵时,因启动电流大,控制箱自动开关未跳闸,反而越级跳到电源侧或配电室低压母线侧。 

      7、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 

      8、楼梯间集中供电的疏散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自动点亮。 

      9、在火灾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如配电室、水泵房等)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 

      10、有的系统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要求,有的虽配备了发电机,但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 

      11、配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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